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4年3月18日 来源: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打印本页 | 浏览: |
市标准化协会理事、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发挥团体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开展2024年度团体标准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与现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2.申报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标准制修订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技术、财力及良好的资源,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二、征集范围
(一)高品质产品
1.无国家、行业产品标准的;或有国家、行业标准,但企业产品质量指标高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需制定“高品质产品”团体标准的;
2.“高品质产品”团体标准包括工业、农业农村等各领域的产品标准、产品的试验方法标准;作业方法、安全维护标准;碳减排、碳清除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等标准;
3.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应已验证,且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二)服务业
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运营服务等领域。
(三)社会事业
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区街道、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可以推广的社会公共服务经验标准。
三、申报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泰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盖章后的PDF版)及团体标准草案word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发送至市标协邮箱;
2.市标协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立项评审等工作;
3.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下发立项通知。如项目评审未通过,则该项目不予立项。
五、编制发布
1.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具体要求按《泰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2.标准发布,按照市标协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发布。
六、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悦;联系电话:0523-89988286 13914543362;
邮箱:tzbx2022@163.com;
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5号楼;邮编:225300。
- 上一篇:关于成立泰州市标准化协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23/5/16
-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