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21年度泰州市标准化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推选2021年度泰州市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各相关成员:
2021年泰州市标准化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全市标准化工作目标,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市标准化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拟对2021年度标准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泰州市标准化协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协会个人会员。
二、表彰形式
被评为泰州市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评选结果在媒体公布。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评选。
三、推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标准化工作成绩显著;
2.积极承担各项标准化工作并取得成效;(包括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专利标准融合试点示范创建等。)
3.积极参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标准化工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标准化工作,勤于学习,积极参与各项标准化活动;
2.积极参与起草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发表标准化论文、宣传报道等;
3.在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专利标准融合试点示范创建等标准化工作中有突出业绩。
四、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于2022年4月8日前报送泰州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报送纸质资料2份,需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word)。
联系人:徐齐;联系电话:0523-86883053;
邮箱:tzxq_2001@163.com;
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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